以2倍制造廠推薦的最大持續充電電流對樣品充電
本測試最小電壓為:
如果廠家推薦的充電電壓不超過18V ,本測試的最小充電電壓應是廠家標定最大充電電
壓的兩倍或者是22V之中的較小者。
如果廠家推薦的充電電壓超過18V ,本測試的最小充電電壓應是廠家標定最大充電電壓
的1.2倍。
20+5°C的環境溫度下,試驗持續24小時。
結果:在試驗(yan)中和試驗(yan)后7天內(nei),應無解體(ti)和無著火現象發生。
用于測試的樣品電池以10*C5的恒定電流充電,每個電池或電芯都要貼上熱偶合組件然
后充電直到電池或電芯爆炸,漏液,或外殼表面的溫度恢復到環境溫度或者達到穩定的狀
態。
在測試中,起反應的過流和熱保護裝置必須要經過安規認證,沒有經過認可的保護裝置則
應將其短路。
結(jie)果(guo):不起火,不爆炸。
放空的電池先用3CA及制造商推薦充電電流的3倍中較大值恒流充電至試驗電壓,然后用
該試驗電壓恒壓充電。試驗過程中監測電池溫度變化,當出現以下兩種情形之-時,試驗
終止:電池持續充電時間達到7h及制造商定義充電時間中較大值;電池溫度下降到比峰值
低20%。
結果:不(bu)起火(huo),不(bu)爆炸。
電池以恒流0.2 It A放電至制造商規定的最終放電電壓。然后樣品電池以2,0 It A的電流,
電壓為:單串上限電壓的1.4倍不超過6V,多串電芯上限電壓的1.2倍乘以串數(單串也不
能超過6.0V )進行恒流充電。
結(jie)果:不起(qi)火,不爆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