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池存儲條件如下:
一次溫度循環為72+29C(6h)一 -40+2C(6h)
溫度轉換最大間隔時間為30min
重復10次循環
循環結束后,電池在20+59C的條件下擱置24小時.
樣品試驗后開路電壓應不低于試驗前開路電壓的90%,此要求不適用于完全放完電的電池和電芯。
結果:無(wu)漏(lou)液、無(wu)排氣(qi)無(wu)解(jie)體、無(wu)破裂以及無(wu)著火現(xian)象的發生。
電池放于測試室內并承受以下循環:
a) 30min內升溫至70+3°C ,保溫4h。
b) 30min內降溫至20+39C ,保溫2h。
c) 30min內降溫至-40+3°C ,保溫4h。
d) 30min內降溫至20+3"C。
e)重復上述循環9次。
f) 10次循環后, 電池放置7天待檢。
結果:不(bu)起火,不(bu)爆炸,不(bu)漏液。
電池按照制造商規定的充電程序充滿電后,將電池放置于20°C +59C的可控溫的箱體中進行測試。
a)將樣品放入溫度為75+2C的實驗箱,保溫6h。
b) 30min內降溫至40+2°C ,保溫6h。
c) 30min內升溫至75+2C ,保溫2h。
d)重復上述步驟循環,共10次。
結果:不起火,不爆炸,不漏液。
電池放于測試室內并承受以下循環:
a) 30min內升溫至75+2°C ,保溫4h。
b) 30min內降溫至20+5%C.保溫2h。
c) 30min內降溫至-20+2°C ,保溫4h。
d) 30min內升溫至20+5°C ,保溫2h。
e)重復上述步驟循環4次。
f)經過以上5次循環后,電池放置24h后待檢。
結果:不起火,不爆炸,不漏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