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芯和電池牢固地安裝在振動臺(的臺面)上
振動以正弦波形式,以7Hz增加至200Hz ,然后在減少回到7Hz為一個循環,一個循環持續15分鐘的對數前移傳送。
對數掃頻為:從7赫茲開始保持1gn的最大加速度直到頻率為18赫茲,然后將振幅保持在0.8毫米(總偏移1.6毫米)并增加頻率直到最大加速度達到8gn (頻率約為50赫茲) , 將最大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頻率增加到200赫茲。
以振動的其中一個方向必須是垂直樣品極性,對每個電芯從三個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循環12次,每個方向3個小時,共9小時。
樣品試驗后開路電壓應不低于試驗前開路電壓的90%,此要求不適用于完全放完電的電池和電芯。
結(jie)果(guo):無(wu)漏液、無(wu)排氣(qi)、無(wu)解體、無(wu)破裂以(yi)及無(wu)著火現(xian)象的發生。
電池在環境溫度20°C士5°C進行試驗。電池經受振幅0.8mm的簡諧運動( 1.6mm 最大總偏移)。頻率在10HZ ~ 55HZ之間以每分1HZ進行頻率變化進行往返,時間不少于90Min ~ 100Min.電池在三個相互垂直的方向下進行測試。
對于只有兩個對稱軸的電池,須在垂直于每個對稱軸下測試。
結(jie)果:不起火,不爆(bao)炸,不漏液。
電池按照制造商規定的充電程序充滿電后,緊固在振動試驗臺上,進行正弦振動測試。電池從X、Y、 Z三個方向各進行12次循環,每個方向循環時間共計3h的振動。
圓柱型和紐扣型電池按照其軸向和徑向兩個方向進行振動試驗,方型和軟包裝電池按照三個相互垂直的方向進行振動試驗。
結(jie)果:不起火,不爆炸,不漏液。
電池按照制造商規定的充電程序充滿電后,緊固在振動試驗臺上,進行正弦振動測試。
電池從X、Y、Z三個方向各進行12次循環,每個方向循環時間共計3h的振動。
結果(guo):不(bu)起(qi)火(huo),不(bu)爆炸,不(bu)漏液。